以更优能动履职提升刑事检察效能 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时间:2022-02-16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史兆琨
录入:李萌
审核:朱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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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2月14日电(全媒体记者史兆琨)今天下午,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强调,各级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最高检“质量建设年”整体部署,深入领会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内涵,以更优能动履职提升刑事检察效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讲话提出工作要求,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志杰出席会议。
孙谦在讲话中指出,2022年是“质量建设年”,检察机关要聚焦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新时代检察工作水平。要胸怀“国之大者”落实高质量发展,将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将维护国家安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用心用情守护民生的政治要求,不折不扣贯彻到刑事检察履职中去。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高质量发展,始终为民司法、公正司法。要以大数据赋能引领高质量发展,在日常办案中提升大数据意识。要以科学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以业绩考核为中心促进能动履职。要以“钉钉子”精神,突出重点工作抓好落实。
陈国庆在讲话中指出,过去一年,刑事检察工作稳步推进并呈现良好发展态势,较高质效完成了党和国家赋予的职责任务。今年,要充分履行刑事检察职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抓手,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充分履行主导责任,以能动司法推动刑事检察新政策新理念落地见效。扎实开展“质量建设年”,全面提升刑事检察工作质量。锻造过硬刑事检察队伍,为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山东、四川、福建、广东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在会上通过视频连线作交流发言。最高检第一、二、三、四检察厅全体人员,办公厅,第五、九、十检察厅,法律政策研究室和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地方各级检察院分管刑事检察工作的院领导,刑事检察部门全体检察人员,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法律政策研究等部门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讲话提出工作要求,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志杰出席会议。
孙谦在讲话中指出,2022年是“质量建设年”,检察机关要聚焦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新时代检察工作水平。要胸怀“国之大者”落实高质量发展,将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将维护国家安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用心用情守护民生的政治要求,不折不扣贯彻到刑事检察履职中去。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高质量发展,始终为民司法、公正司法。要以大数据赋能引领高质量发展,在日常办案中提升大数据意识。要以科学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以业绩考核为中心促进能动履职。要以“钉钉子”精神,突出重点工作抓好落实。
陈国庆在讲话中指出,过去一年,刑事检察工作稳步推进并呈现良好发展态势,较高质效完成了党和国家赋予的职责任务。今年,要充分履行刑事检察职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抓手,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充分履行主导责任,以能动司法推动刑事检察新政策新理念落地见效。扎实开展“质量建设年”,全面提升刑事检察工作质量。锻造过硬刑事检察队伍,为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山东、四川、福建、广东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在会上通过视频连线作交流发言。最高检第一、二、三、四检察厅全体人员,办公厅,第五、九、十检察厅,法律政策研究室和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地方各级检察院分管刑事检察工作的院领导,刑事检察部门全体检察人员,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法律政策研究等部门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会。